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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不举办山西晋中市太谷区加强大型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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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晋城市泽州县、运城市新绛县、太原市小店区相继出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我区大型聚集性活动举办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必要不举办活动。从即日起,原则上暂缓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人以上),恢复之日另行通知。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大型聚集性活动包括举办的各类会议会展、文化活动、体育赛事、节会、庆典、集市、民俗活动、文艺演出、广场舞等一系列人群聚集性活动。

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要本着“丧事简办、婚事缓办、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活动规模及参加人员。凡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返回纳入社区管理后未解除管控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非必要不参加活动。从即日起,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参加的,要全程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返回前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返回后要按照相关要求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未经批准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举办活动,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需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提前10个工作日报属地乡镇(城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再由属地乡镇(城区)、行业主管部门向区疫情防控办报备,经区疫情防控办备案后方可举办。活动主办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规范做好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查验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工作,活动承办方要提前做好活动场所消*消杀、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严控人员规模,劝导参加活动人员保持一米距离。

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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