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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隐瞒行程轨迹,不如实报备和配合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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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磁县警方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做好防疫人人有责

如有违法违规行为

将追究法律责任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均报告有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瞒报行程规避核查,最终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的案例,并且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违法事件。

货车司机藏匿后排违规进入市场

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

农贸市场人流量比较大,既是关乎千家万户的“菜篮子”,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近期,北京、河南均发现有货车司机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藏匿、隐瞒行程等方式,违规进入市场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

北京警方10月1日通报,9月30日,丰台区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病*感染者,该人朱某某(男,47岁,货车司机),于9月28日晚进京送货,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落实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在货主王某某(男,42岁)及温某(男,43岁)、林某某(男,37岁)的协助下,通过藏匿于驾驶室后排、由林某某代驾的方式,违规进入新发地市场。朱某某随后出入市场内的饭店、便利店等场所,相关饭店经营者孙某(男,34岁)、便利店店主胡某某(女,35岁)不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导致多名与朱某某同时空关联人员密接隔离。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发地市场工作人员王某某(女,44岁)、秦某某(男,42岁)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影响市场防疫工作。

朱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目前,丰台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上述8人依法刑事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河南郑州中牟县10月2日也报告了一起类似案件。

通报称,年9月27日,张某某(男,34岁,货车司机)、刘某某(女,36岁,张某某妻子)二人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落实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在货主王某某(男,50岁)的协助下,通过提前更换手机隐瞒行程、藏匿于车辆驾驶室后排等方式,违规进入中牟县万邦果蔬市场。张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中牟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三人处以行*拘留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货车司机与销售业户串通规避查验

10月3日凌晨,哈尔滨市香坊区在对省外来哈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两例新冠病*阳性感染者,均是外省抵哈货车司机。经查,马某(男,35岁,货车司机)、祁某民(男,41岁,同车司机)于10月2日下午,驾驶货车进入哈尔滨市龙园果蔬批发市场。两人在明知运输货物进入市区和批发市场均需闭环管理的情况下,却故意隐瞒自身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相关行程轨迹,与龙园果蔬批发市场销售业户石某贤(女,46岁)串通,使用虚假的产地证明,规避查验,违规进入批发市场。

马某、祁某民、石某贤的行为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目前,哈尔滨市公安局已对三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交替使用不同手机隐瞒行程

多人被立案调查

除了藏匿车内规避检查,使用多部不同地方的手机隐瞒行程,成了常见的隐瞒中高风险区活动轨迹的手段。短短一周之内,浙江嘉兴就报告了2起货车司机使用多部手机隐瞒行程的案件。

10月2日,浙江省嘉兴桐乡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10月2日凌晨,桐乡发现2例省外来桐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经查该两人系孙某(男,34岁,货车司机)、王某某(女,32岁,同车随行人员),于9月30日8时许驾驶货车从国道浙江省嘉善县里泽检查站进入浙江。该两人在明知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在检查站防疫人员核查时不如实陈述,通过交替使用3部不同地方的手机规避核查,故意隐瞒从9月24日以来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相关活动轨迹。在防疫工作人员电话核查时,又谎称人在安徽,实际该两人已从嘉善县驾车到达桐乡市濮院镇。

孙某、王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该局已对上述两人刑事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已是一周内,浙江嘉兴报告的第二起使用多部手机隐瞒行程的案件。此前,浙江嘉兴警方9月28日通报了一名货车司机用3部手机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通报称,26日,货车司机丁某某由外省来到嘉兴,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使用3部不同地方的手机隐瞒行程,社区核查时未如实陈述,未按要求如实报备。其行为违反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嘉兴警方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海南三亚:男子故意隐瞒行程被刑拘

记者4日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一男子故意隐瞒行程,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三亚警方刑拘。

经查,王某某(男,37岁,居住于三亚市海棠区南田居委会某小区)在三亚市流行病学调查队对其进行流调时,王某某故意隐瞒其与他人于10月2日前往海棠区海棠湾免税店二期停车场、汉堡王(海棠湾免税店二期店)相关行程轨迹,未如实交代与其前往海棠区蜈支洲岛码头停车场、后海沙滩的同行密接人员,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因医院接受治疗,待其治疗结束后执行)。

山西晋中: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轨迹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公安局10月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轨迹被立案侦查。

10月5日,祁县发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

经查:王某贵(男,53岁,祁县古县镇下古县村人)故意隐瞒在太原市河西农贸市场的相关行程轨迹,并在下古县村家中为女儿举办婚礼。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祁县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川:男子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四川成都天府公安发布通报:年10月3日,我局接天府新区公卫中心关于苏某(男,51岁,10月3日诊断为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移交函。经受案调查,现查明:年9月29日,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对近7日内有*乌鲁木齐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等相关要求。苏某于9月29日从*塔城途经乌鲁木齐返蓉后,隐瞒行程,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擅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活动,多次进入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引起新型冠状病*传播的严重危险。苏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四川广元还通报了2人顶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举办宴席被立案调查的案例。

据介绍,苍溪县某村村民杨某某在村委会明确告知因疫情防控暂停举办宴席的情况下,仍然联系某饭店于10月2日举办了宴席,引发了疫情传播风险。

10月3日,苍溪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某、饭店经营者罗某某二人立案调查。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

请广大居民群众

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普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依法如实报告旅居史、居住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对于拒绝执行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拒绝核酸检测、拒不配合信息核查、拒不配合封控管理、不如实上报抗原检测结果、违反居家隔离要求、隐瞒病情和行程信息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处罚。对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徒刑。其中“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是指造成众多的人感染甲类传染病以及多人死亡等特别严重的后果。

警方提示

不执行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就意味着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病例,有导致疫情超出控制的风险。每个公民都有积极配合国家防范疫情的义务,拒不执行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不仅仅会受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追究,更会受到社会各界的道德评价。上述人员的行为,不仅仅是对自已和家庭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卫生、对社会大众不负责任,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希望大家能引以为鉴,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早日摆脱疫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平安哈尔滨、成都公安、北京日报、兴安日报等

原标题:《警惕!隐瞒行程轨迹,不如实报备和配合调查,多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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