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有效防止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病*传播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即日起暂停全市所有殡仪馆、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城乡公墓等场所城乡群众现场祭扫活动。
二、开展代为祭扫服务。4月4日上午,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工作人员举办一次小型集体祭扫活动,代群众祭奠。
三、倡导网络祭扫。3月30日起,我市将开通“三晋通”APP网络祭扫平台,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市民可登录“三晋通”网络平台,免费在线祭扫。
四、实施街头禁烧。严禁在城区道路、广场、十字路口、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
五、严格控制骨灰落葬。确有需要应通过电话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并在殡葬服务机构的安排下,严格遵守约定时间、人员数量,落葬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六、实行管制措施。清明节期间,我市对各主要祭扫场所道路采取禁行、限行等管制措施,今年不安排清明祭扫公交专线。
敬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3月22日来源丨晋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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