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法:“史上最严”保卫餐桌安全
全方位监督体系郭山泽/漫画
今年3月,多位青岛市民因食用了来自海南万宁的农药残留超标西瓜中*入院。不久前,青岛一购物中心举行了一场“全民砸西瓜”活动,市民亲手销毁了4吨“问题西瓜”。近年来,食品安全风波不断,让不少人对“吃什么才安全”深感忧虑。“治乱用重典”,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持续发力,推动法律修改完善,从严从重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连日来,在会上的审议中,在社会的舆论中,都期待该法的“牙齿”能够咬断食品安全问题这个硬骨头。
实施近五年即大修,建立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我国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6月实施的,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实施近五年就迎来了首次修改。新法共10章154条,与现行法律的10章104条相比,修改内容非常多。新法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五年来,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然而,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在向会议汇报食品安全法修改情况时说,*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这次修改法律,正是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建立“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集思广益,敢于碰硬,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很多建议得到了采纳。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法室副主任*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新法对8个方面的制度构建进行了修改: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完善;加强对高*、剧*农药的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等。
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
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着力解决现阶段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应成为关键的内容。
车光铁委员在审议时说,从目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仅未对食用农产品作出明确定义,监管标准也没有从安全性、营养性等方面区分于其他农产品,极易导致在食品安全监管源头上出现薄弱环节。他建议,将食用农产品统一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新法将“食用农产品”定义为“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并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实现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是社会各界一直呼吁的问题。“如何才能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全程追溯?实行批次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批次管理是发达国家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各类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和管理的通用的做法,我们理应加以借鉴。”在审议中,王明雯委员提出自己的建议。新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市场准入关,一定要把住。”刘振伟委员说,香港的蔬菜是内地供应过去的,但是香港的蔬菜是安全的,而我们内地的蔬菜不安全,差就差在检测上。供港的蔬菜在产地是要进行检测的,到香港进入批发市场之前也要检测,不合格产品,不退回就地销毁。新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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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