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机构改革以来,市司法局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从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出发,多举措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成了具有实践意义的“晋中经验”。
对标创建指标全面提升抓创建,以示范创建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通过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在今年9月14日,介休市、灵石县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市“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在整合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中,努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晋中市率先在全省启动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在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中,晋中市重新审核行政执法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执法职权类型,对市级38个、县级个部门进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把执法队伍“准入关”。在对全市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统一清理的基础上,重新梳理确认行政执法事项项,实现权力清单与职能配置紧密呼应。
晋中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制订《晋中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强化约束,确保每一次执法都在阳光下运行。重点推进全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
与此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在省政府规定的22个“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将71个“优化审批服务”中的39个事项纳入到告知承诺范围,使“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占所涉及的许可事项总数的比例由22.22%上升到61.61%。推动证明事项取消、保留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优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目前,全市共办理“实行告知承诺”事项项。
创新执法协调监督方式,强化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强化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制定《晋中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及评查标准》,逐步形成案卷评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随队执法现场监督,以“近距离、搞互动、解疑惑、下建议、促整改”的形式对行政执法中的不当或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规范,为一线执法提供“标尺”。(晋中日报记者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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