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省厅交管局对各地城市道路“六率”(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摩托车头盔佩戴率、汽车安全带使用率)指标进行了测评,现将1月至4月各地治理效果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01机动车依法礼让方面
全省城市道路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均值为88.11%,其中太原、吕梁、长治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较高,分别为98.25%、97.14%、97.04%。
02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方面
全省城市道路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均值为89.80%,其中太原、吕梁、运城的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较高,分别为97.95%、97.43%、97.06%,
03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方面
全省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均值为91.39%,其中太原、晋中、运城的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较高,分别为98.15%、97.47%、97.35%,
04电动自行车安全佩戴方面
全省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均值为33.70%,其中大同、晋城、吕梁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相对较高,分别为78.24%、47.42%、43.08%。
05摩托车安全头盔佩戴方面
全省城市道路摩托车头盔佩戴率均值为85.28%,其中长治、太原、大同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较高,分别为98.75%、98.00%、95.16%。
06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方面
全省城市道路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均值为94.68%,太原、运城、吕梁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较高,分别为%、96.90%、96.54%。
全省城市道路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为90.05%,太原、运城、长治汽车前排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较高,分别为98.00%、97.22%、95.99%。
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指标测评工作,目的是客观反映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下一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通过“支队自评、现场抽查、视频巡查、交叉检查”的方式持续对各地城市道路“六率”进行测评,指导各地对标对准找差距,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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