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调函〔〕91号
国家统计局大兴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大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专项调查方案的请示》(兴调字〔〕31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1.《大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专项调查村级问卷》,表号为国兴调1表。
2.《大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专项调查村民问卷》,表号为国兴调2表。
二、调查对象
1.村级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大兴区庞各庄、魏善庄、榆垡、礼贤、安定、长子营、采育、青云店、北臧村、*村10个涉农镇的个村的专(兼)职统计员。
2.村民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在大兴区10个涉农镇中抽取的55个样本村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具有北京市户籍的18-70周岁农村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村级调查问卷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对全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个村开展调查。村民调查问卷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大兴区第一批88个创建村、第二批个创建村、第三批80个创建村中分别抽取19个、18个、18个村开展调查,共抽取55个样本村。每个样本村随机抽取5名符合条件的村民作为调查对象,调查样本量共计个。
通过问卷星平台制作发布问卷,调查员组织调查对象使用手机扫描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