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跨市交叉检查发现,忻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武分公司等4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再次申请并通过认证后方可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同时发现,大同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限期整改,待企业整改结束后申请并通过省局复查后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现予以公告。
(上述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4月14日
附件:
一、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忻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武分公司
忻州市本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吕梁市康源新特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运城市博瑞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二、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大同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君雁药业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朔州市鑫丰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
朔州尔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领诚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应州康尔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忻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静乐分公司
忻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五寨分公司
忻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平分公司
山西天颐园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华卓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旭源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晋中药品分公司
山西正大修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山西草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山西凯特林医药有限公司
景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闻喜分公司
山西保亿药业有限公司万荣分公司
山西凯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鹤祥医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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