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名称内涵的重新定位——兼论“语文”名称的合理性
耿红卫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河南新乡,)
[摘要]长期以来,“语文”名称内涵一直存在着分歧,有语言文字、语言文章、语言文学、语言文章文学、语言文化、语言文本、言语等不同说法。其实,“语文”不只是几个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以语言为核心的包括语言、文字、文章、文学及相应文化等在内的言语学科体系,是口头言语与书面言语的统一体。有人认为“语文”内涵之所以存在很多分歧,主要是名称有问题,建议更名为“华语”等。其实,从对“中”和“语”的内涵解释来看,“中语”一名称应该是最佳选择。
[关键词]语文;名称;内涵;分歧;定位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学科的性质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从国家*策层面上结束了语文学科性质长期纷争的局面,但是语文教育界对语文学科性质认识依然存在很多分歧。有人认为,语文学科性质为言语性(李海林),有人对语文学科性质持“悬置论”(王荣生),有人则持“无性质论”(于源溟),还有人认为语文学科的性质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蔡明、耿红卫)。为什么对语文学科性质争执不断,笔者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定性必先正名。“语文”内涵的分歧是造成语文学科性质的纷争的主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前夕,叶圣陶提议把“国语”和“国文”两科合并,解释说:“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1]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说是总结了前半个世纪的语文教育发展的经验,同时又开启了后半个多世纪语文内涵的混乱。王力在一次讲话中指出,现在语文这个名称很多地方的用法都不一样,比方说各地都有语文学会。有语言文字学会、语言文学学会等多种内涵。这些不同的解释,分别也出现在有关的工具书和著名学者的有关论著之中。从词源学的解释来看内涵不同。《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语言和文字、语言和文学两种。《新华字典》解释为:语言和文学、语言和文章或语言和文字。《辞海》里只有“语文学”条目:偏重从文献角度研究语言文字的学科的总称……包括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校勘学等。现在往往将语文学包括在语言学内。广义的语文学也包括语言和文化研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辞海》实际上是将“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字”的。从语文教育界“三老”的认识来看也有分歧。语文概念提出者叶圣陶对“语文”内涵的认识是模糊的,他在《语文教育书简》中解释说:“语言”、“文字”或“语言”、“文学”的内涵不是原意。“文”字之含意较文学为广,比如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若把“文字”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2]可见,叶圣陶主张的语言与广义文字的合称。然而,叶老先生在建国初期,时任中央教育部部长,竭力主张汉语文学分家,并主持了汉语文学分科教学实验,尤其可见,关于语文的内涵,他也赞同语言和文学二者的合称的。吕叔湘先生在《关于中学语文教学的种种问题》一文中指出:认为:“语文这个词本身的意思就不清楚,可以解释是语言和文字,也可以解释是语言和文学。”张志公先生在《传统语文教育教材论》一书中指出:“语文这门学问主要是语言文字之学。”张老的文字主要指狭义的文字。由此可见,“三老”对语文的内涵解释是有很大分歧的。长期以来在语文教育界流行的关于语文名称内涵的解释还有很多。语言和文章(大文章观包含文字、文学在内)。语言和文学(但文学观包含文字、文章在内)、语言和文章文学(河南师大文学院曾祥芹教授演绎和发展的叶圣陶对语文内涵的解释,提出了“一语双文论”)。言语(浙江师范大学李海林教授从索绪尔的言语学中推演出来,强调语文学习是人们对那套约定俗成的语言符号系统的掌握和运用的过程,是一种个人行为)。语言文化(有学者强调语文就是通过语言学习和言语习得,使学生了解、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语言文本(有学者认为语文是语言和诸多文本组合而成),等等。还有学者则是从语文的学科角度解释了语文的概念。语文是以口语和书面语为工具,以词、短语、句子、篇章为单位内容,词汇、语法、修辞为应用内容,以掌握并运用语文工具服务人类交际以及文化传承与创造的学科体系。[3]从新课标的规定来看,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语文的概念没有界定,通读新课标,我们发现,语文内涵之一,就是“泛文化”。语文是个大箩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年版)》指出:“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明确了语文的内涵,这里的“文字”是一个广义上的文字,近似于叶老于年《语文教育书简》中对语文内涵的解释。从语文课程的发展演变及人们对“语文”名称的不同理解来看,说明人们对这门课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实际上,“语文”既不等于“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章”等内涵的简单相加;其内涵具有明确的阶段性。比如,小学阶段,更多侧重于语言和文字的学习,识字写字是核心任务。初中阶段,更多侧重的是语言和文章的学习,学习的多是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散文、实用文等文体,只有少量的小说、喜剧、报告文学等文学类作品。高中阶段,则更加重视语言和文学的学习,中外古今名作、名著领悟与鉴赏是学习的核心任务。而到了大学阶段,在一些高校的理工科中开设的大学语文,在学习语言、文章、文学的同时,则更侧重于对中外文化现象的学习。当然,语文就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宽泛一点说,就是语言。但是,这个语言其实包含着语言和言语。语言,是具有一定规则的完整的符号系统,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全民性的交际工具,任何人要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只有运用现实生活中那套约定俗成的语言,才能为社会所接受。言语,是一种个人行为,强调对语言符号系统的掌握和运用,注重的是个人的语言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语文学习的阶段说和语言言语的区别等诸多方面,我们可以为语文的内涵做个合理的解释。“语文”是一个以语言为核心,包括语言、文字、文章、文学及相应文化等在内的言语学科体系,是口头言语与书面言语的统一。我们的语文教学,就是在言语训练中让学生把握运用语言的规律,从而发展学生言语能力的活动:从言语到语言再到言语的一种的言语实践活动。众所周知,牙牙学语的幼儿,最初接触的是言语实践而不是语法规则,到了学龄阶段,逐步接触一些语法规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语行为,而后又进行言语实践和语法规则的学习。由此可见,人的一生的语文学习,就是一个从言语到语言再到言语的一个不断循环的螺旋上升的过程。然而,关于语文名称的分歧问题,争论远远没有停止。孝感学院王随仁认为,中小学语文课,叫语文名称不合适,应该更名为“汉语”,他认为“汉语”是汉民族共同语本来的名称,用作中小学语文课程名称,既有民族性又能反映出语种,还可以表明这门课程的核心任务——学习使用汉语。更名后,与对外汉语教育中汉语的名称也完全一致。他认为只有更名为汉语才是最佳选择。[4]河南师范大学王文彦认为,这么多年以来,语文名称的内涵之所以产生那么多的分歧,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叶圣陶不应该把母语学科定名为语文。这个名称的出现是造成分析的罪魁祸首。那么,语文名称应该叫什么呢?他认为,原来的中国文字、中国文学、国语、国文、汉语、文学等都是历史上的概念,有着特定的含义不再叫了。后来又提出“中语”的概念,并做了解释。他认为“中语”有明确的国别。但民族性不强。比如美国用英语,不是表示国别,而是表示民族。[5]最后,他提出“华语”是最佳的选择。他认为这一名称能表示这门学科的性质是中华民族共同语,又有明显的国别和鲜明的民族性,还可以与国外华人的用法相统一,与国际惯例相符。[6]其实,王随仁对我国母语名称的定位不合理,因为“汉语”是固定课程的说法,是学习文字、词汇、语音、语汇、语法、修辞等理论知识的学科,包括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知识的学习。如把中小学语文课程更名为汉语,一是容易与汉语这门课程相混,二是会弱化语文学科的核心任务,即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搞不好会走向知识中心论的泥沼和误区。因此,更名为汉语是极其不合适的。当然,王文彦的定位也不科学,众所周知,“华语”这一名称早在几百年前,在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社区以及国外汉语圈里普遍流行,并且赋予了比较明确的含义,近似于大陆的普通话。学习华语,就是指学习汉语的普通话。因此,既然“华语”一词,有着约定俗成的说法,我们就不能强行解释再赋予一个新的含义。那么,不叫“华语”,叫“中文”、“华文”合适么?从字面上看,“中文”可以解释为中国的文字文章文学文化等,但是没有了语言的位置。“华文”的“华”可以解释为中华民族,“文”可以解释为文字文章文学文化等,但是也没有语言的归属了。笔者认为,“中语”是最好的名称。非常符合国际惯例,多数国家都是如此,比如法语,西班牙语等。中在这里是中国的含义,表示国别。其次,“中”,也可以解释为中华民族,包括中国56个民族和海外华侨华人在内。“语”就是口头语和书面语的合称。这样来看。“中语”的说法既符合国际惯例的说法,又能体现华族的民族共同性,是华族的共同语(口头的、文字的)。因此。我国的母语学科如避免“语文”名称所造成的内涵分歧,就需要更名,恐怕“中语”名称就是最佳选择了!([基金项目]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汉语言文化在海外的传播与发展研究(课题编号:13BYY)。)注释:[1][2]刘国正主编:《叶圣陶教育文集》(第三卷),人民教育出版社年版,第页。[3]苏炜:《语文内涵嬗变考》,《晋中学院学报》年第5期,第29页。[4]王随仁:《中小学语文课程的名称应该更为“汉语”》,《教育评论》,年第6期,第95页。[5]王文彦主编:《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远方出版社年版,第-页。[6]江明主编:《问题与对策——也谈中国语文教育》,教育科学出版社年版,第-页。此文发表在《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年第3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