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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7/14 17:11:00
为落实国家“互联网+*务服务”、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和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部门间审批数据信息共享公开,增强服务能力,惠企便民,生态环境部建设了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自0年7月日起,晋中市将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环评系统”)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就使用“全国环评系统”平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网址

建设单位环评申报的互联网登录地址按照审批权限,在对应的市级或县区网站进行登录(详见附件)。

二、申报步骤

具体操作步骤以市级“共享晋中平台”登录为例,供参考。进入共享晋中平台后,若有登录账号,可直接点击“部门事项”中“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进入页面后,点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全程网办”后,自动跳转到“全国环评系统”。若无登录账号,需先注册账号后,重复上述步骤。“全国环评系统”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和“附件.建设单位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三、申报要求

晋中市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报告表)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登录申报网址系统平台申请,并且如实完整填报,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填报的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号完成。在提交相关信息后,市、县环评审批部门方可开展审批流程,申报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四、业务咨询电话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附件.晋中市“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对接网址及咨询方式一览表

各分局“全国环评系统”相关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对接网址链接

咨询电话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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